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,激发经理层成员工作积极性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锦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-2022年)》(锦委办发〔2021〕15号)和市委组织部、市国资委党委印发的《关于在市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锦国资党〔2021〕57号)精神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方案。根据集团“十四五战略”规划部署,公司将以投融资为载体,发挥政策性融资平台优势。通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,按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,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活力、创造力,培养造就高素质、专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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